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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上:福特车主就“自发”火灾向卑诗省提起集体诉讼

原告称,汽车巨头的解决方案“不充分”,并制造了新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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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哥华的卑诗省最高法院

在一项拟议的集体诉讼中,原告要求福特汽车公司(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:F)赔偿据称发动机缺陷导致汽车自燃的损失。

根据提交给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的法庭文件,据称存在缺陷的发动机会泄漏“高度易燃的油液和燃料蒸汽”,这些液体和燃料蒸汽会在热表面附近聚集,“导致发动机罩下冒烟和起火,在运行期间或停车时,所有这些都会对车辆乘客和旁观者造成迫在眉睫的重大伤害风险”,并对车辆本身造成损害。

拟议中的集体诉讼将阿伯茨福德的居民帕迪普·库马尔·夏尔马列为原告,并特别针对福特的Escape(2020-22车型)、Maverick(2022车型)和Lincoln Corsair(2021-22车型)。

该诉讼称,福特早在2021年4月5日就收到了保修索赔,但该公司继续销售和租赁这些车辆,“并且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警告购买者和/或承租人自燃风险”,直到2022年6月8日停止销售命令。

该公司发布并于2022年11月因火灾风险在全球召回部分车型。

“至少,被告……在召回之前就已经知道了自燃风险,”民事索赔通知中写道。

原告声称,福特为该问题制定的解决方案是“一个不充分的解决方案”,并产生了新的问题。

具体来说,根据诉讼,该解决方案仍然允许燃料蒸汽从车辆中泄漏,造成“环境危害,并为进一步的财产损失和/或伤害奠定了基础。”

“在运行中有自燃危险的车辆不适合其预定和普通用途。如果‘修复’不能真正解决根本问题,反而会产生额外的问题,那就根本不是修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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